分包商常常不得不在建筑诉讼这一法律泥潭中挣扎. 追究那些拒绝遵守合同的总承包商,迫使他们进入一个复杂的过程, 无论涉及诉讼或替代性纠纷解决(ADR).
当一方违反协议时,最具执行力的合同也会成为争论的焦点. 给分包商留下了未支付的账单、缺陷指控和更改订单的纠纷. 文件中的语言可能会呼吁采取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,以避免更昂贵的审判.
协商作为一种选择
ADR是实现分包商目标的成本效益更高的手段. 斡旋不是为了示弱,而是为了实用. 如果谈判失败,诉讼是一个选择吗. 然而,胜利并不是必然的,它需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,而且对结果没有发言权. 审判可能会抹杀利润的前景. 相反, ADR让一个分包商控制整个过程 而不是把他们的生计交给法官或陪审团.
在某些情况下,当总承包商拒绝找到共同点时,诉讼是不可避免的. 成本效益分析是至关重要的,以确保风险值得回报. 然而,, 即使判决结果对他们有利, 对方可以采用拖延战术,根本不打算付钱.
而经济上的考虑是必要的, 专业声誉和未来的工作必须是决定纠纷解决的一个因素. 总承包商处于被告的地位,可能不希望与他们认为“会打官司的”分包商做生意.“那些意识到其他纠纷的新客户可能也会对达成协议保持沉默.
最后, 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永远是最好的选择,并为所有分包商树立了一个先例, 他们会陷入纠纷吗.